教会究竟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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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究竟属于谁?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却直接关系到教会本质、权柄、秩序和忠诚对象的问题。圣经对此并没有留下模糊的空间。教会不是任何一个人的教会,也不是某一个牧者、长老、领袖或者某一个群体的私人产业;教会同样不属于任何世俗组织和政治权力。圣经一再显明,教会是上帝所召聚的群体,是基督用自己的宝血所买赎的百姓,基督自己才是教会真正的元首。因此,无论一个人在教会中拥有怎样的恩赐、职分、影响力和服侍年限,他都只能是基督的仆人,而绝不能成为教会的主人。

使徒保罗在《使徒行传》二十章二十八节劝勉以弗所教会的长老,要牧养“上帝的教会,就是他用自己血所买来的”。这一句话已经非常清楚地说明了教会的所有权问题。教会之所以存在,不是因为某个人创办了一个聚会,也不是因为某位传道人带领了一群信徒,更不是因为某个组织投入了资金、场所和资源,而是因为上帝在基督里施行救赎,将一群本来死在罪恶过犯中的人从世界中召出来,使他们归属于自己。教会是上帝的产业,是基督用宝血所买赎的群体。既然买赎教会的代价是基督的血,那么任何人都没有资格把教会据为己有。

《以弗所书》一章二十二至二十三节说,上帝使万有服在基督的脚下,并且使基督“为教会作万有之首”,教会是他的身体。这里所启示的不只是基督在教会中拥有重要地位,而是宣告基督拥有至高、独一、不可替代的元首权柄。牧者不是教会的头,长老不是教会的头,任何宗派、机构或者世俗权力也不是教会的头。基督才是教会的头,教会必须从基督领受真理、生命、方向和权柄。一个健康的教会,不是围绕某一个有能力的人建立,而是围绕基督和他的话语建立。一个人的恩赐越大、影响越深,他越应当知道自己只是受托服侍的人,而不是拥有教会的人。

因此,上帝所设立的教会职分,本质上都属于托付,而不是占有。牧师、长老和执事之所以能够在教会中服侍,不是因为他们天然拥有支配教会的权利,而是因为基督按照自己的旨意赐下恩赐,并借着合乎圣经的方式设立职分,使他们承担牧养、教导、治理和服侍的责任。彼得劝勉长老牧养上帝的群羊时,特别说不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要作群羊的榜样。这说明教会领袖面对的并不是自己的羊群,而是上帝托付给他们照管的羊群。牧者若把信徒看成自己的追随者,把教会看成自己的事业,把职分看成个人权力,就已经偏离了圣经对牧养的定义。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三章处理哥林多教会的结党问题时,同样指出这一原则。有的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有人说“我是属亚波罗的”,但保罗明确纠正这种以人为中心的教会观。他说:“亚波罗算什么?保罗算什么?无非是执事,照主所赐给他们各人的,引导你们相信。”保罗栽种,亚波罗浇灌,惟有上帝叫他生长。这里不是否定牧者和教师的重要性,而是把人的位置摆正。上帝确实使用人,但使用人并不意味着把自己的荣耀和主权交给人。传道人可以被尊重,可以被爱,可以因忠心服侍而得到教会的敬重,却绝不能成为信徒最终忠诚的对象。信徒属于基督,不属于任何传道人。

这也意味着,任何牧者都不能用“这是我的教会”这种观念来理解自己的服侍。日常语言中,人们有时会说“我的教会”“我们的教会”,如果只是指自己所服侍或者所属的地方教会,并没有什么问题;但如果这种表达背后形成的是所有权意识,就会产生严重的问题。当一个牧者认为教会离不开自己,认为信徒必须无条件忠于自己,认为任何质疑自己的声音都是在攻击教会,甚至把个人意志等同于上帝的旨意时,他实际上已经开始侵占基督的主权。真正忠心的牧者,应当不断把人带到基督面前,而不是把人聚集在自己周围。

改革宗教会传统一直强调基督对教会的王权,因为教会首先属于基督,教会的治理也必须服从基督已经启示的话语。教会不能按照领袖个人喜好建立制度,也不能因为文化潮流、社会压力或者政治需要随意改变圣经所规定的信仰与秩序。教会中的一切权柄都属于“服侍性的权柄”,也就是说,教会领袖不是制定真理的人,而是执行基督命令的人;不是站在圣经之上的解释者,而是站在圣经之下受约束的仆人。一个人的职分越高,他所受到的圣经约束就越严肃,而不是越有资格凭自己的意思行事。

同样重要的是,教会虽然生活在世界之中,却不属于这个世界。《约翰福音》十八章三十六节中,主耶稣明确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这并不是说基督徒可以无视社会秩序,也不是说教会可以蔑视合法的国家权柄。圣经清楚教导信徒尊重在上的掌权者,为执政者祷告,并在不违背上帝命令的前提下顺服合法秩序。然而,国家权柄和教会权柄并不是同一种权柄。国家没有资格决定教会应当相信什么福音,也没有资格修改圣经的教义,更没有资格取代基督成为教会的元首。

《罗马书》十三章教导基督徒顺服掌权者,但这种顺服从来不是绝对的,因为一切人的权柄最终都在上帝的权柄之下。当人的命令直接要求教会违背上帝时,使徒在《使徒行传》五章二十九节所说的原则就十分清楚:“顺从上帝,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初代教会并不是因为否认政府存在的合法性而遭受逼迫,而是因为他们拒绝把属于基督的敬拜和忠诚交给任何地上的权柄。凯撒可以管理属于凯撒的事务,却不能成为教会的元首;政府可以维持社会秩序,却不能重新定义福音;国家可以依法处理公民事务,却不能要求教会把上帝的话置于人的意志之下。

因此,教会既不能成为个人权力的工具,也不能成为世俗权力的附属机构。教会若被个人控制,就会形成属灵专制;教会若被政治控制,就会失去属灵独立;教会若被资本和利益控制,就会成为商业组织;教会若被社会潮流控制,就会逐渐失去真理立场。教会只有始终承认基督的元首地位,才能保持自己真正的身份。教会存在的目的,不是维护某个人的威望,也不是为某种政治目标服务,而是敬拜上帝、传扬福音、教导真理、施行圣礼、执行纪律、建造圣徒,并在世人面前见证基督的国度。

这也提醒所有信徒,我们对教会领袖的尊重必须建立在圣经真理之上。圣经要求信徒敬重那些劳苦传道、治理教会的人,也要求信徒在合乎圣经的治理中顺服带领者,但这种顺服从来不是偶像化的顺服。没有任何牧者拥有取代基督主权的资格,也没有任何领袖可以要求信徒相信明显违背圣经的教导。真正合乎圣经的教会权柄,不会把信徒捆绑在人身上,而是帮助信徒更加敬畏基督、认识圣经、顺服真理。

所以,教会究竟属于谁?答案只有一个:教会属于上帝,属于基督。基督是教会的元首,教会是他的身体,是他用宝血买赎的百姓。所有牧者、长老、执事和服侍者,都不过是基督家中的仆人和管家;所有人的权柄都必须接受圣经的检验,所有制度都必须服从基督的话语,所有忠诚最终都必须归给基督。无论是个人、组织,还是世俗政权,都不能夺取基督对教会独一无二的主权。只有当教会重新清楚这一点,牧者才知道自己不过是仆人,信徒才知道自己真正属于谁,教会也才能在这个时代真正活出“基督是教会元首”这一庄严而不可妥协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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