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会生活中,一个常见却不易察觉的误区是:人往往以“没有犯某些明显的罪”来衡量自己的属灵状况。当一个人看到别人跌倒、软弱,甚至陷在某些显而易见的罪中时,他很容易在心里产生一种隐秘的优越感,认为自己更爱主、更属灵。这样的判断并非完全没有根据,因为不犯罪本身确实是神对祂子民的要求,也是圣灵在信徒生命中工作的果子之一。然而,如果一个人因此就断定自己属灵成熟、真正爱主,那么他其实只抓住了真理的一部分,却忽略了更重要、更全面的属灵现实。
从圣经的整体启示来看,“爱主”绝不仅仅是避免某些罪行,更是一个积极、全面的顺服生命。主耶稣亲自定义爱祂的方式:“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这里的重点不仅在“不违背”,更在“遵守”。换句话说,爱主不仅表现为对罪的拒绝,也表现为对神旨意的积极回应。一个人如果只是停留在“不做坏事”的层面,却没有进入“行善、顺服、活出神心意”的层面,那么他的属灵生命仍然是片面的,甚至可能是停滞的。
归正神学在这一点上提供了极为重要的平衡。它一方面强调人的全然败坏,指出人即使在外在行为上看似良善,内心仍然可能充满骄傲、自义与自我中心;另一方面也强调神律法的全面性,不仅禁止罪恶,也命令人行义。威斯敏斯特信条在解释十诫时特别指出,每一条诫命不仅包含对某种罪的禁止,也包含对相反之善的要求。这意味着,当神说“不可杀人”时,祂不仅禁止夺去生命,也要求人保护生命、关爱他人;当神禁止作假见证时,祂同时要求人维护真理、说诚实话。因此,一个人若只是满足于“我没有犯某些罪”,却没有去实践神所要求的善,他实际上仍然没有完全遵行神的旨意。
这种只停留在消极层面的属灵观,往往会滋生一种危险的心态——属灵的比较与自义。当人以“我没有像他那样犯罪”为标准来衡量自己时,他就很容易落入法利赛人的光景。主耶稣曾讲过一个比喻:一个法利赛人祷告说,感谢神使他不像别人那样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那个税吏。这种祷告表面上是在感谢神,实际上却是在高举自己。他的目光不是对准神的圣洁,而是对准别人的失败。结果,他虽然没有犯那些明显的罪,却仍然没有被称义,因为他的心远离了神的恩典。
这提醒我们,一个真正属灵的人,不是通过比较来建立自我认同,而是通过不断对准神的标准来认识自己的不足。神的圣洁远远高于人的行为规范,当人真正被神的光照时,他不会因为“没有犯某些罪”而自满,反而会因看见自己内心深处的败坏而谦卑下来。正如先知以赛亚在异象中看见神的荣耀时,他并没有因为自己在百姓中相对正直而感到安心,反而呼喊说:“祸哉,我灭亡了!”这种对神圣洁的认识,使人不再以外在行为为夸口,而是单单依靠神的怜悯。
与此同时,另一个常见的误区,是把“沉默”当作属灵的表现。有些基督徒在教会中长期保持低调,不表达意见,不指出问题,也不参与属灵的争战,于是被认为是“温柔”、“谦卑”、“不争竞”的人,甚至被视为爱主的榜样。然而,如果这种沉默是在面对罪恶、错误或不公时的退缩,那么它就不再是美德,而是一种对真理的忽视。
圣经从来没有把对罪的沉默视为中立的行为。相反,先知们一再被神差遣,去指出百姓的罪,即使这意味着他们要面对逼迫与拒绝。主耶稣自己也从不对罪妥协,无论是宗教领袖的虚假,还是圣殿中的败坏,祂都公开地加以指出。新约的使徒们同样如此,他们在教会中劝戒、责备、教导,为的是建立真理的根基。因此,当一个人面对明显违背神旨意的事情却选择沉默,他实际上是在放弃自己应有的见证。
更严重的是,这种沉默在本质上触及对神本身的态度。当神的圣洁被亵渎,人却不发一言,这等于默认了对神荣耀的轻视;当基督的真理被扭曲,人却不加分辨,这等于间接参与了对基督的羞辱;当不公与不义发生,人却以“保持和平”为理由退缩,这实际上违背了神关于公义与怜悯的命令。圣经中的爱,从来不是消极的容忍,而是积极地维护真理与良善。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信徒要以一种冲动、论断或好争辩的方式去对抗一切问题。圣经同样教导我们,要用爱心说诚实话,要以温柔劝戒抵挡的人。归正神学强调,人本身也是罪人,因此在指出他人问题时,必须带着谦卑与自省。然而,这种谦卑并不是沉默的借口,而是一种正确的态度,使人在坚持真理的同时,不落入骄傲与定罪。
因此,从整体来看,基督徒的生命呼召既包含“不犯罪”,也包含“积极行善”;既包括“远离恶”,也包括“追求义”。这两者缺一不可。如果只有前者,人就容易陷入消极的自保与属灵骄傲;如果只有后者而忽略前者,则可能流于表面的热心而缺乏圣洁。真正的属灵生命,是在这两方面不断成长,在拒绝罪的同时,越来越多地活出神的性情。
在实际生活中,这意味着信徒需要不断反思自己的动机与状态。当我们为自己“没有犯某些罪”而感到安心时,应当问自己:我是否也在积极地遵行神的命令?我是否在爱人、服事、见证、维护真理上有所行动?当我们选择沉默时,也应当问自己:这是出于智慧与合宜的时机判断,还是出于惧怕与逃避?这样的反思,并不是为了增加心理负担,而是为了帮助我们更真实地面对神的呼召。
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这样的生命并非人凭自己可以达成。归正神学强调,成圣是圣灵在信徒里面持续的工作。人本性倾向于自我中心,要么通过比较来抬高自己,要么通过沉默来保护自己。但当圣灵在我们里面运行时,祂会不断把我们的目光从自己转向基督,使我们既看见自己的不足,也看见神的恩典。在这样的光照下,人既不会因失败而绝望,也不会因一点外在的正直而自满,而是愿意持续地被更新。
最终,一个真正爱主的人,不是那个从未犯过显眼之罪的人,也不是那个始终保持沉默、不参与任何冲突的人,而是那个在神面前真实、在真理上坚定、在行为上积极顺服的人。他可能也会软弱,也会跌倒,但他的生命方向是清晰的:不断离弃罪,努力行善,在一切事上寻求神的荣耀。
因此,我们需要从一种狭隘的属灵观中被带出来,不再以“我没有像别人那样犯罪”为满足,也不再以“我没有说什么、没有参与什么”为安慰,而是进入一个更全面的呼召:既要对付罪,也要追求义;既要谨守自己,也要关怀他人;既要远离黑暗,也要成为光。唯有如此,我们的生命才真正与福音相称,既显明神的圣洁,也彰显祂的爱,在这个世界中活出一个不妥协、不冷漠、真实归荣耀给神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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