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不要行义过分”——从传道书七章十六节看属灵骄傲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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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道书七章十六节说:“不要行义过分,也不要过于自逞智慧,何必自取败亡呢?”这节经文常常引起许多人的困惑,因为如果单独把这句话抽出来看,似乎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误的理解,好像圣经在劝人不要太敬虔,不要太认真追求圣洁,也不要太严格遵行神的话。甚至有人会借着这节经文为自己的属世生活寻找理由,认为信仰差不多就行了,不需要太认真,不需要太追求真理,因为“行义过分”是不好的。然而,如果这样理解,不仅误解了传道书的本意,也与整本圣经的启示发生了明显冲突。因为从创世记到启示录,圣经从来没有告诉人不要追求圣洁,反而不断呼召神的百姓在敬虔的道路上长进。彼得前书告诉我们:“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主耶稣更说:“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如果神要求祂的百姓追求圣洁,那么“不要行义过分”显然不可能是叫人停止追求圣洁。因此,我们必须放下先入为主的理解,回到经文的上下文和整本圣经的启示之中,去明白所罗门究竟在讲什么。

传道书是一卷极其特别的书卷。所罗门不断从“日光之下”的角度观察人生,描述人在堕落世界中所看见的现象和经历。他并不是在否定神的真理,而是在揭露人的有限和世界的虚空。在传道书七章十五节,所罗门刚刚提到一个令人困惑的现象:“有义人行义,反致灭亡;有恶人行恶,倒享长寿。”这并不是所罗门否定公义,而是在描述现实世界中经常出现的情况。按照人的理解,义人应当蒙福,恶人应当受罚,但在堕落的世界里,人所看见的却常常不是这样。有时恶人亨通,有时义人受苦。面对这种现象,许多人会走向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认为既然义人也受苦,那干脆不要追求义了;另一个极端则是拼命追求一种人为的义,试图用自己的敬虔换取神的保护和祝福。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所罗门说:“不要行义过分,也不要过于自逞智慧。”

这里所说的“行义过分”,并不是指真正的圣洁过了头,而是指一种偏离神心意的自义。圣经中的法利赛人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他们看起来比任何人都敬虔,比任何人都认真遵守宗教礼仪。他们禁食、祷告、奉献,严格遵守各种规条,甚至把十一奉献细化到薄荷、茴香和芹菜。然而主耶稣却对他们发出最严厉的责备。问题不在于他们太爱神,而在于他们爱自己的义胜过爱神。他们遵守律法不是为了荣耀神,而是为了证明自己比别人更属灵。他们不是在神面前谦卑,而是在人面前炫耀。他们看重自己的表现,却忽略了神所看重的怜悯、公义和信实。他们外面像粉饰的坟墓,里面却充满污秽。他们不断衡量别人,却从不衡量自己。他们热衷于指出别人的问题,却看不见自己的败坏。

这正是“行义过分”的本质。它不是圣洁太多,而是自义太多;不是敬虔太深,而是骄傲太深;不是顺服神太认真,而是高举自己太认真。一个真正圣洁的人会越来越认识自己的败坏,而一个自义的人却会越来越觉得自己不错。以赛亚看见神荣耀的时候,他的反应不是夸耀自己的敬虔,而是呼喊说:“祸哉,我灭亡了。”彼得经历主的大能时,不是表现出自己的属灵,而是俯伏在主面前说:“主啊,离开我,我是个罪人。”保罗在属灵生命成熟的时候,也没有越来越夸耀自己,反而称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真正靠近神的人,往往越来越谦卑;越来越认识神的人,也越来越认识自己。而那些总觉得自己比别人好的,往往正暴露出自己离神还很远。

“不要行义过分”也提醒我们不要落入律法主义的陷阱。律法主义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人神的话语之外不断增加人的要求。神没有要求的,人要求;神没有禁止的,人禁止;神给予自由的,人却制造捆绑。法利赛人就是如此。他们在安息日的律法之外增加了无数细则,以至于神赐给人的安息变成了人的重担。他们把人的传统提升到与神的话同等的位置,甚至超过神的话。许多时候,人并不是在遵守神的命令,而是在遵守自己制定的规矩。这样的敬虔看起来非常严格,实际上却远离了神的心意。保罗在歌罗西书中提到那些“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的规条时指出,这些东西虽然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谦卑和苦待己身,但对克制肉体的情欲毫无功效。因为真正的圣洁从来不是靠外在规条堆积出来的,而是圣灵更新生命的结果。

同时,所罗门又说:“也不要过于自逞智慧。”这句话与前面的“行义过分”其实是一体两面。因为许多自义的人同时也是自以为智慧的人。他们总觉得自己看得最清楚,理解得最透彻,判断得最准确。他们喜欢解释一切事情,喜欢分析所有问题,甚至想要解释神所有的作为。约伯的朋友们就是这样。他们面对约伯的苦难,不断发表自己的神学观点,试图用自己的智慧解释约伯为什么受苦。他们自以为是在维护真理,结果却被神责备。因为人的智慧终究有限,神的道路高过人的道路,神的意念高过人的意念。有时候最大的愚昧不是无知,而是自以为知道;最大的危险不是不懂,而是觉得自己什么都懂。

从整本圣经来看,“不要行义过分”最深层的意义其实是在攻击人的骄傲。因为人最大的罪之一,就是总想靠自己站立在神面前。亚当夏娃犯罪的本质,就是想像神一样;巴别塔的建造者犯罪的本质,也是想高举自己的名;法利赛人的问题,同样是想借着自己的义建立自己的荣耀。人总是想证明自己,抬高自己,依靠自己。然而福音却告诉我们,人无法靠自己称义,人也无法靠自己得救。我们能够站立,不是因为自己的义,而是因为基督的义;不是因为自己的智慧,而是因为神的恩典;不是因为自己的表现,而是因为基督的代赎。

因此,当所罗门说“不要行义过分”的时候,他并不是在劝人不要追求圣洁,而是在警告人不要陷入自义;不是在劝人放松对真理的追求,而是在提醒人不要把真理变成炫耀自己的工具;不是在反对敬虔,而是在反对骄傲的敬虔;不是在否定律法,而是在反对利用律法高举自己。

真正明白福音的人,会比法利赛人更认真地追求圣洁,却不会像法利赛人那样夸耀自己的圣洁;会比律法主义者更重视神的话,却不会把人的规条加在别人身上;会比世人更看重真理,却不会因为认识真理而轻看别人。因为他知道,自己今天能够站立,全是神的恩典;自己所有的义,都不过是从基督而来的义;自己所有的成长,都是圣灵工作的结果。

所以,传道书七章十六节绝不是给属灵懒惰的人寻找借口,也不是给爱世界的人寻找台阶,更不是鼓励人对罪妥协。它是在提醒我们,追求圣洁的道路上有一个隐藏的危险,那就是从依靠神变成依靠自己,从追求神变成追求自己的荣耀,从遵守真理变成高举自己的义。当一个人真正明白这节经文的时候,他不会减少对圣洁的追求,反而会更加认真地跟随主;只是他不再依靠自己的义,而是依靠基督的义;不再高举自己的智慧,而是敬畏神的智慧;不再夸耀自己的表现,而是夸耀十字架的恩典。

这才是“不要行义过分”真正的含义。它不是叫人少爱主一点,而是叫人少爱自己一点;不是叫人少追求圣洁一点,而是叫人少依靠自己一点;不是叫人远离真理,而是叫人带着谦卑来到真理面前。因为真正的义永远使人谦卑,真正的智慧永远使人敬畏神,而真正认识恩典的人,最终只会把一切荣耀归给神,而不是归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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