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真理中竭力保守教会的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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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许多基督徒都在呼吁教会合一,但人们对“合一”的理解往往十分混乱。有些人把合一理解为不论任何教义差异都应当彼此接纳,只要提到分辨错谬,就被认为没有爱心、破坏合一;另一些人却把个人偏好、事奉方法和次要教义提升到福音真理的高度,因为一点不合心意的事情就离开教会,甚至拉拢他人、制造派别。前一种人为了维持表面的和平而牺牲真理,后一种人则以坚持真理为名满足自己的骄傲。这两种做法都不是圣经所教导的合一。

圣经首先告诉我们,教会的合一并不是基督徒通过协商创造出来的,而是基督已经成就、圣灵已经赐下的事实。保罗在以弗所书中并没有命令教会“制造合一”,而是说:“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教会之所以是一,不是因为所有信徒性格相同、文化相同、礼仪相同,也不是因为所有地方教会都采用完全一样的制度,而是因为只有一个身体、一位圣灵、一个指望、一位主、一个信仰、一个洗礼和一位众人的父。凡真正借着圣灵重生、凭信心与基督联合的人,都属于基督唯一的身体。基督只有一个,祂的身体也只有一个,因此普世教会在基督里本来就是合一的。

然而,教会在基督里已经拥有的属灵合一,需要在地上的信仰、敬拜、相交和生活中被忠实地表达出来。罪使人自高、自私、嫉妒,也使人容易把个人意见绝对化,所以教会虽然在基督里是一,在现实中却可能出现纷争、结党和分裂。信徒维护教会合一,不是要建立一个没有真理界限的宗教联盟,而是要使教会在使徒真道、圣洁生活和彼此相爱中显明自己属于同一位主。主耶稣为门徒合一祷告时,并没有把合一与真理分开,祂同时求父用真理使门徒成圣,并明确说:“你的道就是真理。”离开真理的合一不是基督所祈求的合一,只是一种暂时维持的宗教和平。

因此,基督徒必须首先分辨哪些教义属于信仰根基,哪些教义虽然重要,却不应当成为彼此定罪的理由,哪些问题则主要属于教会秩序、文化习惯和个人智慧。教义存在重要程度的区别,并不意味着次要教义不重要,而是说不同教义与福音核心、教会秩序和信徒相交之间的关系并不完全相同。若把所有教义都看成同等重要,人就会因任何差异而分裂;若把所有差异都看成无关紧要,人就会失去真理的界限。

第一层次的教义,是决定基督教是否仍然是基督教、福音是否仍然是福音的基要真理。对于这些教义,教会不仅应当坚持,而且必须按照犹大书的劝勉,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争辩。这里首先包括圣经所启示的三位一体真理,就是只有一位真神,父、子、圣灵却是三个不同的位格,同尊同荣、同一本质。否认三位一体,就不是在某个边缘问题上表达不同意见,而是改变了圣经所启示的神。

基要教义也包括基督的位格和工作。耶稣基督是真神,也是真人,具有完整的神性和完整的人性,这两性联合在同一个位格之中,既不混乱,也不分离。祂不是受造物,不是较低等级的神,也不是一个暂时被神使用的普通人。祂由童贞女所生,过完全无罪的生活,在十字架上代替罪人担当神公义的刑罚,身体真实复活、升天,并且将来还要荣耀再临、审判活人死人。若否认基督的神性、真实人性、代赎、身体复活或者再来,就触及了福音的根基。

罪与救恩的教义同样属于信仰核心。人因亚当的堕落而生在罪中,不能凭自己的行为、功德、意志或者宗教努力使自己在神面前称义。罪人得救完全出于神的恩典,惟独以基督的义为根据,惟独借着信心得着。因信称义不是说信心本身成为人的功德,而是说信心领受基督和祂完全的义。任何把人的功德、礼仪、道德表现或者教会制度加入称义根基的教导,都会损害福音。

宗教改革所总结的“五个唯独”,就是对这些福音原则的集中表达。惟独圣经表明,圣经是教会和信徒信仰生活的最高权威;惟独恩典表明,救恩完全源于神白白的恩惠;惟独信心表明,罪人不是靠行为,而是借着信心领受基督的义;惟独基督表明,基督是神与人之间唯一的中保,祂的救赎完全充足;惟独神得荣耀表明,救恩从起头到完成都出于神,因此一切荣耀都归给神。这些并不是改革宗教会可以随意放弃的宗派特色,而是对圣经福音的基本总结。

对于否认这些基要真理的教导,教会不能以合一为理由保持沉默。保罗面对搅扰加拉太教会的假教师时,并没有说大家应当为了和平彼此包容,而是宣告,若有人传另一个福音,就应当被咒诅。使徒约翰也警告教会,要分辨那些不承认基督真实道成肉身的人。真正的爱不会让人安稳地留在致命的错谬中,真正的合一也不可能建立在否认基督和福音的基础上。

不过,为真道争辩不等于用血气争吵,更不等于辱骂、讽刺和恶意揣测。圣经所要求的争辩,是清楚讲明真理,指出错谬的性质,保护教会和软弱信徒,并劝人悔改归向基督。争辩的态度必须与所维护的福音相称。一个人若口头上捍卫因恩典称义,却以骄傲、仇恨和羞辱人的方式对待别人,他虽然可能说了部分正确的话,却没有按照福音的方式维护福音。

第二层次的教义,是圣经中重要并且会影响地方教会制度、敬拜和成员生活,却通常不应当被用来否定其他正统基督徒救恩的教义。例如,洗礼的对象和方式、教会治理制度、圣餐的具体理解、属灵恩赐是否延续、末世论中千禧年的解释,以及某些教会职分和礼仪安排,都可能属于这一层次。这些问题并非毫无意义,因为地方教会必须作出实际决定:为谁施洗、如何治理教会、怎样举行圣餐、如何设立职分。因此,持不同立场的基督徒有时会在不同宗派或地方教会中敬拜,这是可以理解的。

例如,改革宗长老会为信徒及其儿女施洗,浸信会则只为公开承认信仰的人施洗;有些教会采用长老制,有些采用会众制;有些信徒持无千禧年立场,有些持历史前千禧年立场。由于这些立场会影响教会实际秩序,人们可能无法在同一个地方教会中完整实行彼此不同的主张。然而,只要双方共同承认三位一体、基督的神人二性、圣经权威和因信称义的福音,就不应当轻率地把对方称为异端或不信的人。制度上的区分有时是为了诚实地按照良心敬拜神,并不等于必须彼此仇视。

第二层次教义不能成为无休止攻击的借口,但也不能被假装成毫不重要。成熟的合一不是说大家必须放弃自己的确信,而是说各人可以坚定持守自己认为合乎圣经的立场,同时承认自己并非无误,也承认其他正统教会可能在某些问题上理解不同。一个人可以严肃论证婴儿洗礼,也可以严肃论证信徒洗礼,却不应当把洗礼方式提升到因信称义同等的位置,更不能因为对方采用点水或浸水,就否定对方整个教会的真实性。

第三层次的问题,通常涉及具体实践、文化形式和个人判断,例如崇拜流程的先后、诗歌风格、是否使用乐器、聚会时间、传道人穿西装、长袍还是普通服装、讲台和座椅怎样摆放,以及教会在圣经没有明确规定之处所作的行政安排。这些事情可以讨论,也可能需要地方教会根据处境作出决定,但不能成为攻击、定罪或分裂的正当理由。

一个人因为不喜欢诗歌风格、座位安排、讲道时间、牧师服装或者自己没有被安排在理想的事奉岗位,就煽动他人离开教会,显明的问题通常不是教会违背了福音,而是他把个人喜好当作教会必须服从的律法。教会不可能在所有细节上满足每一个人的偏好。合一要求信徒学习舍己、忍耐和顺服,而不是把教会当作满足个人需要的宗教服务机构。

罗马书十四章教导信徒,在饮食和日子的争议上不要彼此论断。有人看某日比别日强,有人看日日都一样,各人应当在心里有确定的意见,并且都为主而行。保罗没有命令所有人立刻采用同一种习惯,而是要求他们不要因次要问题毁坏神的工作。这种彼此接纳不是相对主义,而是在共同承认基督为主的基础上,为良心和基督徒自由留下空间。

教会分裂常常并非始于重大教义,而是始于受伤的自尊。有些人认为自己有恩赐,却没有得到重用,于是开始怀疑领袖、批评教会,并寻找支持者;有些人受到合乎圣经的责备,不愿谦卑省察,反而把劝戒解释为打压;还有些人因为自己的建议没有被采纳,就认定教会不尊重他。这样的人表面上可能谈论真理、公义和异象,里面真正受到挑战的却是自己的地位。

教会当然可能错误使用权柄,领袖也可能作出不公义的判断,因此信徒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无条件服从。若教会持续传讲另一个福音,否认基督的根本真理,包庇严重而公开的罪,滥用权柄伤害信徒,拒绝按照圣经纠正,或者使信徒无法在清洁良心中敬拜和生活,离开可能是必要而正当的。归正信条从来没有认为一切自称教会的组织都同样纯正,而是承认地方教会可能有比较纯正和比较败坏的区别。

然而,离开教会应当是经过祷告、查考圣经、诚实沟通和适当劝戒以后作出的严肃决定,而不是受到一次责备、经历一次失望或者没有得到职位以后立即采取的行动。若问题发生在个人之间,应当先按照马太福音十八章的原则私下沟通;若涉及教会治理,可以向长老和牧者提出;若仍有争议,应当寻求成熟信徒或者更高教会治理机构的帮助。一个人不应当在尚未沟通以前就到处传播自己的版本,更不应当拉拢成员形成阵营。

教会领袖也必须明白,呼吁合一不能成为压制合理质疑的工具。真正的合一是在基督的主权和圣经的权威之下形成的,不是围绕某位领袖的个人权威形成的。牧者若要求信徒顺服,就必须首先显明自己顺服圣经;长老若劝信徒不要制造分裂,也必须愿意接受查验、纠正和问责。以“不可攻击神的受膏者”为理由拒绝任何监督,不是归正的教会观,而是对属灵权柄的滥用。

维护合一,需要教会不断在真理和爱心之间保持合乎圣经的关系。没有真理的爱,会变成纵容;没有爱心的真理,会变成攻击。成熟的教会在基要真理上清楚坚定,在次要教义上诚实讨论,在三级问题上彼此宽容,并且在所有事情上拒绝谣言、拉帮结派和恶意揣测。它不会因为害怕冲突而拒绝处理异端,也不会因为追求纯正而把每一个不同意见的人都视为敌人。

基督徒应当学习在福音根基上判断问题,而不是按照自己的情绪判断问题。当三位一体、基督的位格、圣经权威和因信称义受到否定时,沉默并不是真正的爱;当讨论的是洗礼方式、教会制度和末世论细节时,应当坚定而谦卑;当问题只是崇拜流程、服装、音乐和个人偏好时,则应当学习忍耐和舍己。一个不能分辨教义层次的人,或者会在重大错谬面前妥协,或者会在细小差异上不断分裂。

教会的合一最终建立在基督身上。祂用自己的血买赎教会,拆毁人与神以及人与人之间隔断的墙,使不同民族、文化和背景的人在祂里面成为一个新人。没有人有权把基督的身体当作实现个人野心的工具,也没有人可以因为自己的喜好没有得到满足,就轻率撕裂基督用宝血所买赎的群体。我们不是教会的主人,基督才是教会的元首。

因此,真正维护合一的人,会在福音受到威胁时勇敢站立,也会在个人偏好受到挑战时甘愿退让;会为基要真理竭力争辩,也会在次要问题上承认自己的有限;会认真处理教会中的罪,也会拒绝因受伤和失望而制造派别。教会不是靠降低真理标准而合一,也不是靠消灭所有差异而合一,而是在同一位基督、同一个福音和同一位圣灵中,以谦卑、忍耐、诚实和爱心竭力保守已经赐下的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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