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housidao

  • 性格好不等于(容易)接受真理

    在教会生活和传福音的过程中,我们常常会听见一种非常普遍的说法:“这个人脾气很好,将来应该很容易信耶稣。”“那个人人品不错,也不反对信仰,迟早会成为基督徒。”“某某人心地善良,又尊重宗教,比那些脾气暴躁的人更接近神。”这些判断听起来似乎符合常理,也符合人的直觉,但如果从圣经和归正神学的角度来看,这种看法实际上隐藏着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把人的性格与人的属灵光景混为一谈,把人的外在品格与人对神的态度混为一谈,甚至在不知不觉中用人的道德来代替圣经对人的定义。

    事实上,圣经从来没有告诉我们,一个性格温和的人就更容易接受福音;也从来没有说,一个脾气好的人就更接近神。相反,圣经不断提醒我们,人最大的的问题不是性格问题,而是罪的问题;不是修养问题,而是悖逆神的问题;不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而是人与神的关系问题。一个人可以在人际关系上非常和善,却依然拒绝神;可以在家庭中非常温柔,却依然抗拒真理;可以在社会中拥有良好口碑,却依然没有悔改归向基督。

    今天许多人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误解,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们习惯从人的角度看人,而不是从神的角度看人。人天然喜欢按照外貌判断。一个脾气温和、说话客气、待人有礼的人,很容易获得别人的好感;而一个性格强硬、言辞尖锐、情绪明显的人,则容易让人产生距离感。于是人便下意识地认为,前者更接近神,后者更远离神。然而圣经却不断打破这种判断标准。

    撒母耳记上十六章七节说:“因为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则。人所看见的往往只是行为和性格,神所看见的却是内心和本质。人的性格可能是天生的,可能是家庭教育塑造的,可能是文化熏陶形成的,但这些都不等于重生,也不等于悔改,更不等于接受真理。

    从归正神学的角度来看,我们必须先回到一个根本教义,就是全然败坏。全然败坏并不是说每个人都一样坏,也不是说每个人都会表现出同样程度的邪恶。全然败坏乃是说,罪已经渗透到人的整个存在之中,包括思想、情感、意志和良心。一个人可能表现出较高的道德水平,也可能拥有令人羡慕的性格品质,但这些并不能改变他作为罪人的本质。

    很多人对全然败坏存在误解,以为全然败坏就是每个人都像杀人犯一样凶恶。其实圣经不是这样说的。罪的本质并不仅仅是道德上的败坏,更是对神的悖逆。亚当在伊甸园中的罪,并不是抢劫、杀人或者奸淫,而是不愿意顺服神的话。他想自己决定什么是善恶。换句话说,罪最核心的问题不是行为有多坏,而是谁在作主。

    因此,一个外表温和的人完全可能像亚当一样悖逆神;一个看起来善良的人完全可能像法利赛人一样拒绝基督;一个从不与人争吵的人完全可能在内心深处拒绝让神掌权。

    事实上,圣经中最明显拒绝耶稣的人,并不总是那些粗暴的人。有时候恰恰是那些道德高尚、行为端正的人。法利赛人就是典型例子。

    如果按照今天许多人的标准来看,法利赛人应该是最容易信耶稣的人。他们熟悉圣经,敬畏律法,生活严谨,重视敬虔,热心宗教活动。他们不像税吏那样贪婪,不像妓女那样放荡,也不像强盗那样犯罪。然而,当神的儿子真正站在他们面前时,他们却成为最顽固的反对者。

    为什么?

    因为他们的问题从来不是外在行为,而是内心主权。他们愿意敬拜自己想象中的神,却不愿意顺服真正的神。他们愿意遵守自己能够掌控的宗教规则,却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败坏。他们愿意接受荣耀自己的宗教,却拒绝那要求他们悔改的福音。

    这说明什么?说明一个人最大的障碍未必是坏脾气,而可能是自义。而自义往往隐藏在最文明、最礼貌、最有修养的人身上。

    今天很多人以为,传福音最大的障碍是那些公开反对信仰的人。但实际上,从圣经历史来看,最难悔改的人往往不是那些承认自己不好的人,而是那些觉得自己已经不错的人。

    税吏和妓女反而比法利赛人更容易进入神的国。为什么?因为他们知道自己需要恩典,而法利赛人觉得自己不需要。

    归正神学一直强调,人若不先认识自己的败坏,就不会真正认识基督的宝贵。因此,一个脾气很好的人,有时候反而更难接受福音。不是因为他的性格有问题,而是因为他的性格可能成为他拒绝福音的保护色。

    一个脾气暴躁的人容易看见自己的问题。一个道德良好的人却容易被自己的优点蒙蔽。一个公开犯罪的人知道自己有罪。一个品行端正的人却可能觉得自己已经足够好了。

    于是,当福音告诉他:“你是罪人,需要悔改。”的时候,他表面上不会发怒,却在心里说:“我为什么需要悔改?”这正是很多“好人”拒绝福音的方式。

    他们不会咒骂基督,不会攻击教会,不会反对家人信主,甚至愿意陪家人去聚会,愿意尊重信仰,愿意听你讲圣经,可是他们始终不悔改。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没有必要悔改。他们的问题不是不知道福音,而是不觉得自己需要福音。

    请注意,这种拒绝往往比公开敌对更难察觉。一个人公开反对福音,我们知道他在拒绝。一个人微笑着听完福音,然后什么都不改变,人们却容易误以为他已经接近信主了。其实,从属灵角度来看,两者都在拒绝基督。

    区别只是方式不同。有的人用愤怒拒绝,有的人用理性拒绝,有的人用讥讽拒绝,有的人用沉默拒绝,有的人用客气拒绝,有的人用礼貌拒绝,有的人用“以后再说”拒绝,有的人用“我觉得都挺好”拒绝,有的人用“信仰自由”拒绝,有的人用“我尊重你们”拒绝,表面形式不同,本质却是一样的。

    因为真正的问题不是态度是否温和,而是是否顺服真理。主耶稣曾经讲过一个比喻。一个儿子对父亲说:“我去。”结果没有去。另一个儿子起初拒绝,后来却去了。耶稣问谁遵行了父亲的旨意。答案显而易见。因为神看重的不是嘴上的态度,而是真实的顺服。

    今天也是如此。一个人是否认同真理,不是看他对基督徒是否友善,而是看他是否愿意降服在神的话之下。很多人误以为只要不反对信仰就是接近神,但圣经从来没有这样说。

    不反对基督,不等于接受基督。不攻击真理,不等于顺服真理。不反感教会,不等于属于教会。不排斥福音,不等于相信福音。真正的问题始终是:这个人是否愿意承认自己的罪?是否愿意放下自己的主权?是否愿意接受耶稣作主?是否愿意让神的话审判自己?这才是福音的关键。

    归正神学特别强调人的无能。因为罪人不仅不能靠自己得救,甚至天然地不愿意来到神面前。保罗说:“没有寻求神的。”又说:“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因此,一个人最终能够接受福音,并不是因为他天生性格好,也不是因为他比别人更聪明、更温柔、更理性,而是因为神的恩典在他里面工作。

    有些性格刚烈的人被神彻底改变。例如保罗。在归信之前,他逼迫教会。从人的角度看,他远比许多温和的人更不可能成为基督徒。然而神的大能改变了他。反过来,也有许多温文尔雅的人终其一生拒绝福音。因为决定人是否得救的,不是性格,而是神的恩典。这也是为什么基督徒不能按照性格来判断属灵光景。

    今天有些教会喜欢把温和等同于属灵,把礼貌等同于敬虔,把善良等同于重生。这种倾向非常危险。因为它模糊了福音与道德之间的界限。基督教当然重视品格,真正重生的人也应当结出圣灵的果子。但是果子不是根,品格不是福音,温柔不是重生,善良不是称义。这些东西可能存在于信徒身上,也可能存在于非信徒身上。

    因此,我们不能根据性格认同一个人,而必须根据真理认同一个人。这里需要特别强调一个现代教会越来越容易忽略的原则:真正的合一从来不是建立在性格相投之上,而是建立在真理之上。

    今天许多人寻找朋友、寻找团契、寻找教会,首先考虑的是“谈得来”。可是圣经从来没有把“谈得来”作为合一的基础。圣经所强调的是“同有一个信仰、一个主、一个洗礼”。

    因为人与人的关系最终不是由性格决定,而是由真理决定。一个性格很好却拒绝真理的人,与你最深层的问题上仍然是分离的。一个性格并不完全契合却真正爱主的人,反而与你在基督里有最深的联合。

    因此,基督徒必须学会从神的角度看人。不要因为一个人脾气好就以为他接近神。不要因为一个人有礼貌就以为他接受真理。不要因为一个人支持基督教就以为他属于基督。也不要因为一个人不反对信仰就以为他已经接近重生。

    真正的问题始终是:他是否愿意顺服神的话?是否愿意承认自己的罪?是否愿意接受基督作王?是否愿意放下自己,背起十字架跟从主?因为决定永恒归宿的,从来不是性格,而是与基督的关系。

    归根结底,圣经向我们揭示的一个重要真理是:人最大的需要不是改善性格,而是重生;不是成为一个更好的人,而是成为一个新造的人;不是拥有更高的道德,而是拥有新的生命。一个人即使拥有世界公认的好性格,却拒绝基督,最终仍然失丧;而一个曾经满身罪恶的人,若因恩典悔改归向基督,却要成为神国里的儿女。

    因此,当我们看待别人,也看待自己时,都必须回到福音的标准,而不是人的标准。不要被外在性格迷惑,也不要把人的修养当成属灵生命的证据。真正决定一个人属灵光景的,不是他是否温和,而是他是否顺服真理;不是他是否讨人喜欢,而是他是否降服于基督;不是他是否拥有好性格,而是他是否拥有重生的新生命。因为人与神和好的道路,从来不是靠性格,而是唯独藉着耶稣基督的恩典。愿我们学会用圣经的眼光看人,也用圣经的眼光看自己,不把希望寄托在人的天然品格之上,而是单单仰望那位能够使死人复活、使罪人重生的救主耶稣基督。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