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的真实记号:一个人如何面对自己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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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的教会环境中,“重生”这个词似乎越来越少被认真强调。很多时候,人们谈论基督徒生命,更多关注的是外在的表现:有没有参加聚会,有没有奉献,有没有参与服侍,有没有热心传福音,有没有在教会中承担某种职分。不可否认,这些事情本身都有一定的价值,也是基督徒生活的一部分。然而,圣经从来没有把这些外在行为作为判断一个人是否真正属于基督的根本标准。一个人可以长期出现在教会中,可以熟悉许多属灵用语,可以参与许多宗教活动,甚至可以站在讲台上服侍,但这些并不能证明他一定已经重生。主耶稣在马太福音中曾严肃警告:“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太7:22-23)。这段经文提醒我们,宗教活动可以被人模仿,属灵外表可以被人拥有,但是重生的生命却不是人的行为可以制造出来的。

因此,对于每一个自称基督徒的人来说,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不是“我有没有参加教会?”也不是“我有没有做过服侍?”而是:“我到底有没有重生?”这个问题不是神学上的抽象讨论,而是关系到一个人永恒生命的问题。因为耶稣曾明确告诉尼哥底母:“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3:3)重生不是基督徒生命中的一个可有可无的阶段,而是进入神国的必要条件。没有重生,人就仍然活在罪中;没有重生,人虽然可能有宗教行为,却没有真正属灵的生命。

归正神学特别强调重生的重要性,因为归正传统一直坚持一个核心真理:人的得救完全是神恩典的工作。人不是因为自己的选择、努力或者宗教表现而成为基督徒,而是因为圣灵在人的心里施行了更新的工作。以弗所书2章告诉我们:“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弗2:1)这里描述的不是一个病人被医治,而是一个死人被赋予生命。一个属灵的死人不可能靠自己产生属灵生命,必须由神主动施行拯救。因此,重生首先意味着人的内在生命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他不再像过去一样爱罪、享受罪、合理化罪,而是在圣灵的工作下开始恨恶罪、抵挡罪、愿意离开罪。

所以,一个真正重生的人最明显、最重要的生命特征,不是他说了多少属灵的话,也不是他做了多少外在的事情,而是他如何面对自己的罪。

罪是人堕落以后最大的现实问题。人天然的倾向不是面对罪,而是逃避罪、隐藏罪、解释罪、掩盖罪。创世记第三章中,亚当和夏娃犯罪以后,第一反应不是来到神面前承认错误,而是躲藏起来。当神呼唤亚当说:“你在哪里?”亚当回答:“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声音,我就害怕,因为我赤身露体,我便藏了。”(创3:9-10)罪使人产生惧怕,也使人想远离神的光。罪人的本性是不愿意被神暴露,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失败。

然而,重生之后的人虽然仍然会犯罪,但他面对罪的态度发生了改变。一个没有重生的人可能犯罪以后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如何保护自己,如何解释自己,如何证明自己没有错;但一个真正重生的人,在圣灵光照之下,会开始看见罪的可怕,会为自己的罪忧伤,会愿意来到神面前认罪悔改。

大卫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大卫犯下与拔示巴犯罪并谋害乌利亚的严重罪行,但是当先知拿单指出他的罪时,大卫没有继续寻找借口,也没有攻击先知,更没有利用自己的王权压制责备他的声音。他承认:“我得罪耶和华了。”(撒下12:13)后来他在诗篇51篇中表达深深的悔改:“神啊,求你按你的慈爱怜恤我,按你丰盛的慈悲涂抹我的过犯。”(诗51:1)大卫的伟大并不是因为他没有犯罪,而是在于他犯罪之后仍然能够被神的话击中,能够痛恨自己的罪,能够重新回到神面前。

相反,一个人的危险状态,就是当他犯罪之后,里面没有任何属灵的挣扎。当罪被指出时,他不是忧伤,而是愤怒;不是悔改,而是辩护;不是寻求改变,而是攻击提醒他的人。这种状态需要极其谨慎地面对。因为圣经告诉我们,真正属神的人虽然可能跌倒,但不会持续地与罪和平共处。

约翰一书中说:“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约一3:6)这节经文不是说重生的人不会犯任何罪,因为同一本书又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一1:8)约翰所强调的是,一个真正认识神的人,不会把罪作为自己生命的常态,不会把罪当作理所当然,不会故意活在持续犯罪的状态中。重生的人仍然会犯罪,但罪不再是他的主人;罪不再是他所喜爱的对象;罪会成为他内心争战和痛苦的原因。

保罗在罗马书第七章描述自己的属灵挣扎:“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罗7:19)很多人看到这段经文会疑惑,为什么一个使徒还会有这样的挣扎?实际上,这正说明一个重生之人的特点:他不是没有罪,而是他与罪发生了战争。一个没有生命的人不会因为罪忧伤,因为他已经习惯罪;但是一个拥有新生命的人,会因为罪感到痛苦,因为他的生命已经属于神。

因此,重生的第一个明显记号,就是对罪敏感。

一个真正重生的人,不会轻看罪。他不会说:“大家都是这样,没有什么关系。”他不会用社会标准代替神的标准。他知道罪不仅仅是伤害别人,更是得罪圣洁的神。约瑟面对波提乏妻子的诱惑时说:“我怎能作这大恶,得罪神呢?”(创39:9)约瑟不是简单地认为奸淫会带来名誉损失,而是认识到罪最根本的问题是冒犯神。

今天很多人对罪缺乏正确认识,一个重要原因是现代文化不断削弱罪的概念。人们喜欢谈人的权利、人的感受、人的自由,却越来越少谈人的责任和人的罪。甚至一些教会也受到这种影响,只强调神的爱,却弱化神的圣洁;强调接纳,却忽略悔改;强调祝福,却回避罪的问题。然而,没有对罪的认识,就不会有真正的福音。因为福音不是告诉一个没有问题的人如何过得更好,而是告诉一个罪人如何被圣洁的神赦免和更新。

施洗约翰开始传道时的信息是:“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3:2)耶稣开始传道时同样宣告:“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1:15)悔改不是福音之外的附加要求,而是福音带来的必然回应。一个真正遇见基督的人,不可能继续拥抱自己过去所爱的罪。

同时,重生的人也会愿意接受神所设立的管教和责备。神在教会中赐下牧者,其中一个重要目的就是牧养、保护和劝戒信徒。提多书说:“这些事你要讲明,劝戒人,用各等权柄责备人,不可叫人轻看你。”(多2:15)一个属神的人,虽然被责备时可能会痛苦,甚至一开始会有挣扎,但是他最终会愿意在神的话语面前降服。

真正危险的不是一个人被责备时感到难过,而是一个人长期拒绝责备;不是一个人偶尔软弱,而是一个人不断为自己的罪寻找理由;不是一个人跌倒,而是一个人拒绝被神扶起。

希伯来书提醒我们:“你们又忘了那劝你们如同劝儿子的话,说:‘我儿,你不可轻看主的管教,被他责备的时候,也不可灰心。’”(来12:5)神的管教证明我们是他的儿女。如果一个人面对神的话语、面对属灵的劝勉、面对圣经的责备,始终刚硬抵抗,这反而显明他的属灵状况需要被认真反省。

当然,我们也必须避免另一个极端,就是把重生理解成一种完美无罪的状态。重生的人仍然需要不断成长,仍然需要每日治死罪,仍然需要靠着圣灵争战。归正神学强调“成圣”的渐进性,真正的基督徒不是已经完全,而是在不断被神改变。一个重生的人可能失败,但他不会满足于失败;可能跌倒,但他不会选择躺在那里;可能软弱,但他会渴望被神恢复。

因此,今天每一个进入教会的人都需要认真省察自己。不要仅仅问:“我听过多少道?”“我服侍过多少年?”“我认识多少圣经知识?”更应该问:“我是否真的恨恶罪?”“当神的话指出我的问题时,我是否愿意悔改?”“我是否愿意让神改变我的生命?”

教会最大的危险,不是没有聚会的人,而是有聚会却没有生命的人;不是没有宗教行为的人,而是拥有宗教行为却没有重生的人。因为外在的宗教形式可以欺骗人,但生命的改变不能伪装。一个真正重生的人,最大的标志不是他在人面前表现得多么属灵,而是在神面前是否愿意诚实面对自己的罪,是否愿意不断悔改归向基督。

十字架的福音首先不是告诉人“你很好”,而是告诉人“你是罪人,需要救主”;但同时,福音也告诉人,基督已经为罪人付上代价,并且圣灵要更新那些属于基督的人。因此,一个真正重生的人,会越来越认识自己的败坏,也越来越认识基督的恩典;会越来越痛恨自己的罪,也越来越爱慕神的圣洁。这正是重生生命最真实的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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