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圣经的时候,许多人都会遇到一些看似难以理解的事情。尤其是在列王纪上第二十章,我们看见一个十分令人困惑的场景:亚哈王是北国以色列历史上最邪恶的君王之一,他拜巴力、引诱全国陷入偶像崇拜、逼迫耶和华的先知、纵容耶洗别行恶,可以说恶贯满盈。然而神却没有立刻击杀他,反而容许他继续作王多年。与此同时,在同一章中,一位先知奉耶和华的命令对自己的同伴说:“你打我吧。”那个同伴因为不肯这样做,结果被先知宣告审判,离开之后立刻被狮子咬死。许多人读到这里,心中难免产生疑问:为什么亚哈这样的大恶人能够存活,而一个看起来只是“不肯打人”的人却遭到如此迅速而严厉的审判?难道神对待人有不同的标准吗?难道神的审判并不公平吗?
其实,当我们产生这样的疑问时,往往说明我们正在用人的标准衡量神的作为,而没有站在圣经整体启示的角度来看待这些事件。圣经从来没有告诉我们神是不公平的,相反,圣经不断强调神绝对公义,也绝对圣洁。问题并不在于神的作为有问题,而在于人的眼光有限。我们习惯按照事情发生的快慢判断公义,认为立刻受罚才叫公义,延迟审判就好像是不公平。然而圣经告诉我们,神的公义并不是按照人的时间表运行,而是按照祂自己的旨意和智慧运行。
首先必须明白,神的延迟审判并不等于神放过了罪人。亚哈没有立刻被击杀,并不表示神认可他的行为,更不表示神忽略了他的罪。事实上,从亚哈开始作恶的那一天起,神的审判就已经宣告了。神不断差遣先知去警告他,以利亚一次又一次向他传达神的话语。特别是在拿伯葡萄园事件之后,以利亚直接告诉亚哈,神已经定意审判他的家,狗要舔他的血,耶洗别也必死于审判之中。这说明神从来没有对亚哈的罪视而不见。亚哈之所以还能继续活着,不是因为神纵容罪恶,而是因为神忍耐罪人。
圣经一再告诉我们,神是恒久忍耐的神。彼得后书说,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神之所以暂缓审判,并非因为祂不公义,而是因为祂愿意给罪人悔改的机会。事实上,如果神按照人犯罪的那一刻立刻施行审判,那么亚当在伊甸园犯罪时就应该当场灭亡,大卫犯下奸淫和谋杀的时候也应该立即被击杀,彼得三次不认主的时候也应当立刻被弃绝。甚至更进一步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无法活到今天。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而神容许罪人继续活着,本身就是一种恩典和忍耐。因此,真正令人惊讶的并不是亚哈为什么没有马上死,而是神为什么让所有罪人都还能继续活着。神每多给一个罪人一天生命,都是为了显明祂的宽容和恩慈。
然而,神的忍耐绝不是没有界限的。亚哈最终还是死在神的审判之下。当他与亚兰人争战的时候,一支看似偶然射出的箭准确地射中了他,他流血而死,正如神所预言的那样。后来狗舔他的血,也完全应验了神的话。神的审判虽然延迟,却从未缺席。神从来不会忘记人的罪,也从来不会让任何罪恶最终逃脱祂的审判。因此,当我们看见恶人暂时兴盛的时候,不应当以为神不公义,而应当记得神有祂自己的时间。
与此同时,我们还需要正确理解那个被狮子咬死的人所犯的罪。如果只从表面来看,似乎他的问题只是“不肯打人”,而且从一般道德角度来看,不打人似乎还是一件好事。但圣经强调的重点根本不在于“打人”这件事情本身,而在于顺服神的话。那个先知并不是随意要求别人打自己,而是在执行神特别启示的命令。神要借着先知受伤的外表向亚哈传递一个审判的信息,因此这个行动本身具有特殊的先知性意义。那个同伴拒绝的并不是一个普通人的请求,而是神明确的命令。因此,他的问题不是缺乏勇气,也不是过于善良,而是不顺服神已经清楚显明的话语。
很多时候,人总喜欢按照自己的道德标准判断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却忽略了真正的善恶标准乃是神的话。善恶并不是由人的感觉决定的,而是由神决定的。在一般情况下,随意伤害别人当然是错误的;但在这个特殊情况下,神已经发出明确命令,那么拒绝顺服神的话本身就成为罪。问题的核心不是打与不打,而是顺服还是悖逆。圣经从创世记开始就不断告诉我们,罪的本质就是不顺服神。亚当和夏娃所犯的罪,从外表看不过是吃了一个果子,但问题不在于果子本身,而在于他们违背了神的命令。同样,乌撒伸手扶约柜,看起来似乎是出于好意,但他违背了神关于约柜的规定;拿答和亚比户献上凡火,看起来只是敬拜方式的问题,但他们轻看了神的圣洁。因此,神审判这些人的原因并不在于行为本身有多严重,而在于他们对神权柄的态度。
事实上,圣经中常常出现一种现象,那就是神对那些更接近祂、更认识祂的人要求更高。阿摩司书中神曾说,在地上万族之中,祂只认识以色列,因此祂必追讨他们的一切罪孽。这听起来似乎很奇怪,因为按照人的逻辑,被神拣选的人应该得到更多宽容才对。然而神却告诉我们,越接近祂的人,责任越大。因为他们领受的光照更多,所以神对他们的要求也更高。一个完全不认识神的人犯罪固然有罪,但一个明明知道神旨意的人故意违背神,责任就更加重大。正因为如此,摩西击打磐石之后失去了进入迦南地的资格,大卫犯罪之后遭受严厉管教,祭司和先知一旦偏离神的话,也常常受到迅速的审判。这不是因为神偏待人,而是因为神要求那些承担特殊职分的人必须尊祂为圣。
除此之外,我们还必须认识到,神有时候会在救赎历史的重要阶段特别彰显祂的圣洁。圣经中那些看起来“轻罪重罚”的事件,大多发生在神设立某种制度或者展开某个重要阶段的时候。亚伦开始祭司职分的时候,拿答和亚比户被击杀;约柜被重新迎回的时候,乌撒被击杀;新约教会刚刚建立的时候,亚拿尼亚和撒非喇被击杀;而在亚哈时代,神正借着先知向整个以色列宣告审判,因此先知群体中的悖逆也受到严厉对待。神这样做,并不是因为这些人的罪比别人更大,而是因为祂要借着这些事件向全体百姓显明自己的圣洁。神是在告诉人,祂的话语不可轻慢,祂的命令不可忽视,祂的权柄不容挑战。
更深一层来看,人之所以难以接受这些事情,往往是因为我们对于罪的认识太浅。我们习惯比较人的罪,认为有些罪大,有些罪小;有些人坏,有些人好。然而在神面前,所有罪本质上都是对神权柄的悖逆。亚哈的罪固然严重,但那个不顺服神命令的人同样有罪。区别不在于谁有没有罪,而在于神按照自己的智慧和计划,在不同的时候以不同的方式处理人的罪。有些人的审判是立刻显明的,有些人的审判则被暂时延后。但无论是即时审判还是延迟审判,都不改变神公义的本质。
诗篇七十三篇正好讨论了这个问题。亚萨曾经因为看见恶人兴盛而困惑不已。他发现恶人似乎无病无灾,财富不断增加,而敬畏神的人反而常常遭遇患难。他几乎因此跌倒,以为自己持守敬虔毫无意义。然而当他进入神的圣所之后,他忽然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神看事情不是按照今生几十年的时间,而是按照永恒来看。恶人的兴盛只是暂时的,他们最终必要面对神的审判。神把他们安置在滑地,他们的结局乃是灭亡。当亚萨看见这个永恒的结局之后,他所有的疑问都得到了解答。
同样,我们若只看亚哈活着的那几年,就会觉得神似乎不公义;但如果看见亚哈最终的结局,看见他死在神的审判之下,看见他在永恒中面对神的公义,那么问题就完全不同了。神的公义从来不是只针对今生几十年,而是针对永恒。许多人觉得恶人活得太久,其实与永恒相比,几十年的寿命不过是一瞬间而已。
因此,当我们面对圣经中这些看似难以理解的事件时,需要学习的不是坐在审判者的位置上评价神,而是承认自己的有限。神有时立刻审判,有时延迟审判;有时借着管教显明祂的圣洁,有时借着忍耐显明祂的恩慈;有时让恶人暂时兴盛,有时迅速击打悖逆的人。这一切并不是因为神反复无常,而是因为祂同时拥有完全的圣洁、完全的智慧和完全的公义。亚哈的故事告诉我们,神的审判虽然可能延迟,却绝不会缺席;被狮子咬死的先知同伴则提醒我们,神的话语绝不可轻看。两件事情看似不同,实际上共同见证同一个真理:神是公义的主,祂的判断永远正确,祂的时间永远不会错误,而人所当做的不是质疑神的公平,而是在祂面前存敬畏和顺服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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