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中国一些地方,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仍然存在一种值得警惕的现象:一些家庭聚会最初是因为某位家庭成员信主而开始,后来逐渐形成固定聚会。比如,婆婆信了耶稣,在自己家中接待信徒聚会,负责带领查经、讲道甚至管理聚会。当婆婆年老离世以后,这个聚会并没有按照圣经所设立的教会制度重新建立,而是自然地传给了儿媳妇,或者传给自己的儿女。有些接替者过去并没有稳定的教会生活,也没有接受系统的圣经装备,更没有经过教会的辨认、呼召和按立,但因为她是家庭成员,或者因为她是原负责人的亲属,就自然成为新的负责人,甚至开始站讲台、施行所谓的祝福、带领圣餐、管理信徒。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信仰的延续,好像是一种“属灵产业”的传承,但从圣经和归正神学的角度来看,这种模式实际上已经严重偏离了圣经关于教会建立和治理的原则。
教会不是一个家族企业,也不是一种属灵职位的世袭制度。教会虽然建立在家庭之外,但又进入家庭;虽然重视家庭信仰传承,但教会本身绝不是由血缘关系决定领导权的组织。圣经所启示的教会,是基督用自己的宝血买赎的群体,是建立在使徒和先知根基上的属灵群体(弗2:19-22)。基督是教会唯一的元首,所有教会的权柄都来自基督,而不是来自人的家庭背景、个人威望或者历史地位。因此,任何人想要承担教会中的教导和治理职分,都必须符合圣经所规定的资格,而不是因为“上一代负责人离开了,所以自然由下一代接替”。
一、教会的建立不是依靠血缘传承,而是依靠基督的呼召与圣经的规范
圣经从来没有教导教会领袖可以通过家族关系继承。旧约中虽然祭司职分属于亚伦家族,这是神在旧约特殊制度中的安排,但即使在旧约中,祭司也不是简单的家庭继承,而必须符合神律法的要求。到了新约,教会的职分更不是按照血缘决定,而是按照圣灵的呼召、生命的见证以及教会的认可而设立。
使徒保罗在提摩太前书第三章详细说明监督的资格,他说:“人若想要得监督的职分,就是羡慕善工。”(提前3:1)接下来,他列出监督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有节制、自守、端正、乐意接待远人、善于教导、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温和、不争竞、不贪财,并且要好好管理自己的家。这些条件说明,教会领袖不是因为年龄大、信主时间长,或者家庭地位特殊,就自然拥有资格,而是必须经过生命、真理和品格的检验。
同样,提多书第一章也指出,设立长老必须符合明确标准:“若有无可指责的人,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儿女也是信主的,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多1:6)保罗特别强调,监督必须能够“坚守所教真实的道理,就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又能把争辩的人驳倒了。”(多1:9)
这里非常清楚地告诉我们,教会领袖最重要的资格不是家庭身份,而是真理装备;不是别人安排,而是神的话语要求;不是人的认可,而是教会按照圣经进行分辨。
因此,一个人因为自己的婆婆曾经带领聚会,就自然接替成为负责人,这种逻辑本身就是错误的。属灵生命不能像房产一样继承,教会职分不能像家族产业一样传递。一个人可以继承信仰传统,却不能继承教会权柄;可以继承属灵影响,却不能继承属灵职分。
二、讲道职分不是个人权利,而是教会托付
今天很多类似家庭聚会的问题,最明显的表现就是随意讲道。有些人认为,只要自己相信耶稣,只要自己读过圣经,就可以站出来分享甚至成为长期讲道人。但圣经对讲道的要求远远高于普通信徒分享。
雅各书提醒我们:“我的弟兄们,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雅3:1)这节经文说明,教导神的话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事情。讲道人不是在分享个人经验,而是在代表神向祂的百姓宣讲真理。因此,错误的教导不仅影响个人,更会影响整个群体。
保罗对提摩太的吩咐也是如此:“你当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2:15)这里强调的是“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真正的讲道不是讲自己的经历,不是讲人生道理,不是讲一些让人舒服的话,而是忠实解释圣经,并将神的话应用在会众生命中。
然而,在一些家庭式传承的聚会中,常常出现一种情况:前一代负责人因为个人经验和威望建立了影响力,后来接替者没有经过神学训练,也没有经过教会考验,却继续站讲台。久而久之,讲台不再由圣经真理管理,而是由家庭关系管理。这样,教会就从“基督掌权的群体”变成了“某个家庭影响下的宗教组织”。
归正神学强调“唯独圣经”,意思并不是说人人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解解释圣经,而是说教会一切教导、治理和敬拜都必须受圣经约束。圣经是最高权威,但圣经也设立了教会中的教师和牧者职分。因此,唯独圣经并不支持个人主义式的属灵领导,反而要求教会按照圣经建立合乎秩序的治理。
三、教会治理不是私人管理,而是基督设立的属灵秩序
许多家庭聚会出现的问题,不只是讲道资格的问题,更是治理结构的问题。圣经中的教会不是由一个人完全控制,而是在长老和执事的治理下建立。
使徒行传第十四章记载,保罗和巴拿巴在各地传福音之后,“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徒14:23)这说明新约教会一开始就有明确的治理制度。使徒没有说:“找到一个最有影响力的家庭,让这个家庭负责。”而是按照教会需要设立长老,使教会在属灵监督之下成长。
彼得也劝勉众长老:“务要牧养在你们中间神的群羊,按着神旨意照管他们;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也不是因为贪财,乃是出于乐意。”(彼前5:2)牧养不是个人权力,而是一种属灵责任。
当一个聚会由婆婆传给儿媳妇,由母亲传给女儿时,如果没有经过教会的认可,没有经过真理的考验,没有按照圣经设立职分,那么实际上建立的不是圣经意义上的教会治理,而是一种家庭权威延续。
这种模式与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家族继承”非常相似。在传统文化中,家族产业、家庭权威可以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但是,教会不是家族组织,属灵权柄也不是血缘权柄。基督没有把教会交给某个家庭,而是交给祂自己,并借着圣灵和圣经建立祂的身体。
四、从归正神学看真教会的三个标记
归正传统根据圣经总结真教会具有三个重要标记:圣道正确宣讲、圣礼正确施行、教会纪律正确执行。这三个标记帮助我们分辨一个群体是否真正符合圣经意义上的教会。
首先,真教会必须正确传讲神的道。加尔文等归正传统强调,哪里有纯正福音被传讲,哪里就有教会的根基。如果一个群体长期没有合乎圣经的讲道,只是依靠个人经历、属灵感觉或者家庭传统维持,那么它已经偏离教会的本质。
其次,真教会必须正确执行圣礼。新约中的洗礼和圣餐不是私人行为,而是教会共同体中的圣约记号。施行圣礼需要在合乎圣经的教会秩序中进行,而不是任何个人随意执行。如果一个人没有教会赋予的职分,却自行主持圣餐、给予所谓祝福,这实际上混淆了信徒普遍职分和特殊职分之间的区别。
再次,真教会必须有教会纪律。耶稣在马太福音十八章教导教会如何处理犯罪和悔改的问题(太18:15-20)。保罗也多次教导教会要处理明显的罪,保护群体圣洁。如果一个聚会完全由家庭关系维系,没有属灵监督,没有长老治理,没有纪律执行,那么它就缺少新约教会的重要特征。
因此,一个仅仅因为家庭传承而延续的宗教聚会,如果长期缺少圣道、圣礼和纪律,从严格意义上说,就已经不能称为符合圣经标准的教会。
五、警惕“善友传承式”的属灵体系
这种现象在某些地方很像民间宗教中的“善友传承”。所谓善友传承,就是某个人拥有宗教权威,然后将这种权威传给自己的亲属,使一个宗教体系通过家族关系延续。但圣经中的教会完全不同。
圣经中的属灵权柄来自神,而不是来自人。摩西不能随意指定自己的儿子成为继承人;以利亚的属灵工作最终由以利沙承接,也不是因为血缘关系,而是因为神的拣选和呼召。耶稣拣选十二使徒,也不是建立一个家族体系,而是建立一个以福音为中心的群体。
如果教会开始按照家庭关系决定领导权,那么最终取代基督权柄的就是人的关系;取代圣经标准的就是传统习惯;取代属灵呼召的就是个人利益。
当然,我们也需要平衡地看待。有些家庭中,父母信主,儿女后来真正蒙恩,并且经过教会训练和认可,成为牧者或教会领袖,这是完全合乎圣经的。问题不在于亲属成为牧者,而在于亲属因为血缘关系未经检验就获得属灵权柄。真正的问题不是“谁接替谁”,而是“是否按照圣经建立”。
六、教会真正的传承是福音传承,而不是职位传承
教会最需要传承的,不是某个人的地位,而是真理;不是某个家庭的影响力,而是基督的福音;不是人的传统,而是神的话语。
保罗对提摩太说:“你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听见我所教训的,也要交托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提后2:2)这里的传承不是家族传承,而是真理传承。保罗没有要求提摩太把职分交给自己的亲属,而是寻找“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
今天教会真正需要恢复的,不是某种外在形式,而是回到圣经所设立的秩序。一个健康的教会必须尊重基督的元首地位,尊重圣经的最高权威,按照圣经设立牧者和长老,让教会在真理中被建造。
因此,对于那些因家庭传承而形成的聚会,我们需要以爱心和真理去面对。不能简单地因为历史原因就完全否定其中所有信徒,因为其中可能仍有真正属主的人;但同时也不能因为有敬虔传统、有热心服事,就忽略圣经对教会的要求。
教会不是人的产业,而是基督的身体;教会不是家庭的延续,而是神国度在地上的彰显。当人的传统超过圣经,当家庭关系超过基督权柄,当个人影响超过神的话语,教会就必须重新回到圣经面前,重新认识什么是真正的教会。只有建立在基督、圣经和圣灵工作上的群体,才是真正蒙神喜悦的教会。

扫描二维码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