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宗教会内部,关于敬拜中是否使用乐器的问题,几百年来一直存在讨论。今天许多信徒第一次接触改革宗传统时,往往会感到困惑:圣经诗篇里不是充满了各种乐器吗?诗篇一百五十篇甚至提到角声、瑟、琴、鼓、丝弦乐器、箫以及大响的钹。既然圣经如此强调乐器,为什么历史上一部分改革宗教会却反对在公共敬拜中使用乐器,甚至连钢琴都不允许?另一方面,如果完全不用乐器,诗歌如何保持正确音调?会众如何整齐歌唱?难道使用钢琴帮助会众唱准音高也是错误的吗?这些问题并不简单,因此需要从圣经整体启示、改革宗神学原则、救赎历史的发展以及实际牧养层面来综合思考。
首先必须承认,改革宗关于乐器的问题,并不是建立在“乐器是邪恶的”这种观点之上。历史上的改革宗神学家从来没有认为钢琴、吉他、小提琴或其他乐器本身是罪恶的。事实上,加尔文、诺克斯、清教徒以及后来的改革宗神学家都承认,乐器本身是神创造的普通事物,属于神普遍恩典的一部分。一个人可以在家里弹琴赞美神,可以学习音乐,可以欣赏音乐,可以在婚礼或其他场合使用乐器。因此,争论从来不是“乐器是否邪恶”,而是“乐器是否属于新约公共敬拜中神所设立的元素”。
这就回到了改革宗最核心的原则——限定性敬拜原则。改革宗讨论任何敬拜问题时,首先问的不是“这个东西好不好”,也不是“这个东西感不感人”,而是“神是否吩咐教会这样做”。因为敬拜不是人向神献上的艺术表演,而是神规定人如何来到祂面前。因此,改革宗传统对乐器的讨论,实际上和对圣像、戏剧、舞蹈、香炉等问题的讨论属于同一个范畴。
如果仅仅从旧约来看,支持乐器似乎毫无难度。因为旧约确实充满乐器。大卫设立利未人事奉的时候,大量使用琴、瑟、钹等乐器。历代志详细记载圣殿中的乐师制度。诗篇更是反复呼吁用各种乐器赞美神。表面看来,这似乎已经足以解决问题。
然而历史上的改革宗神学家提出一个问题:旧约圣殿敬拜中的许多内容,是否全部直接适用于新约教会?因为旧约除了乐器之外,还有祭司制度、祭坛制度、香炉制度、献祭制度、圣殿制度、礼仪服饰制度等等。
如果有人说:“旧约有乐器,所以新约必须有乐器。”那么同样逻辑下也必须说:“旧约有祭坛,所以新约必须有祭坛。”“旧约有香炉,所以新约必须有香炉。”“旧约有献祭,所以新约必须继续献祭。”然而整个新约都告诉我们,这些礼仪性的事物已经在基督里得到成全。
因此,改革宗神学首先强调:不能简单从旧约直接推导新约实践。必须看这些事物在救赎历史中的位置。加尔文对此有非常著名的论述,他认为旧约圣殿中的乐器,与香炉、祭司袍、献祭等一样,都属于礼仪体系的一部分。他并不是否认乐器存在,而是认为乐器在圣殿体系中的角色具有预表性质。
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旧约敬拜本身带有丰富的象征性。祭牲预表基督,祭司预表基督,圣殿预表基督,香预表圣徒祷告。那么圣殿中的音乐制度,也属于整个礼仪体系的一部分。这也是为什么旧约中的乐器几乎总是与利未人的圣殿职分联系在一起,而不是普通会众自由发挥的音乐活动。
事实上,旧约圣殿音乐并不像今天教会敬拜团那样。它是一套由神特别规定的礼仪体系。历代志下二十九章二十五节甚至明确说:大卫设立乐器是“照着耶和华借先知所吩咐的”。换句话说,乐器并不是因为人觉得好听才出现,而是因为神特别命令。这点非常重要。因为限定性原则关心的正是神是否命令。
接下来问题来了。新约有没有类似命令?当我们进入新约,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新约反复命令歌唱,却从未命令使用乐器。以弗所书五章十九节:“当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对说。”歌罗西书三章十六节:“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教导,互相劝戒。”雅各书五章十三节:“有喜乐的呢,他就该歌颂。”启示录也充满歌唱。
然而新约关于教会聚会的具体教导中,却找不到关于乐器的明确命令。这正是许多历史改革宗教会谨慎的原因。他们认为:如果乐器像讲道、祷告、唱诗一样属于新约敬拜不可缺少的部分,那么使徒理应清楚教导。但事实是没有。
因此苏格兰长老会、部分清教徒以及后来的改革宗教会认为:新约教会应当满足于使徒明确设立的内容。所以他们主张无伴奏诗歌敬拜。他们的逻辑并不是:“乐器不好。”而是:“神没有命令。”这就是历史上反对乐器的主要理由。
然而另一方面,也有许多严谨的改革宗神学家并不同意这种结论。
他们认为:乐器未必属于敬拜元素,更可能属于敬拜环境。这一区别非常关键。例如:讲道是敬拜元素,祷告是敬拜元素,唱诗是敬拜元素,圣礼是敬拜元素。这些必须有圣经授权,但麦克风、灯光、电灯、椅子、讲台等属于环境。它们不是敬拜本身,而是帮助敬拜进行。
许多改革宗神学家认为:钢琴的作用更接近讲台和麦克风,而不是祭坛和香炉。它本身并不是敬拜内容,它只是帮助会众唱准音调。如果按照这个逻辑,那么钢琴未必构成新增敬拜元素。这也是今天大部分改革宗教会允许钢琴的原因。他们并不把钢琴看作表演工具,而是看作辅助工具。
事实上,许多改革宗教会的钢琴并不会突出存在感。甚至会刻意避免独奏、炫技和音乐展示。因为重点仍然是会众歌唱,而不是乐器本身。
这里其实触及问题真正的核心。乐器争议最深层的问题,往往不是乐器本身,而是敬拜中心到底是谁。
今天许多福音派教会的问题,其实已经不是“是否使用乐器”,而是“乐器是否主导敬拜”。许多现代敬拜中:灯光成为中心,舞台成为中心,鼓点成为中心,主唱成为中心,音乐情绪成为中心,会众反而变成观众。在这种情况下,问题已经不是钢琴还是吉他,而是敬拜是否已经变成表演。
改革宗传统对此极为警惕。因为宗教改革最重要的目标之一,就是把敬拜从人的表演重新带回神的话语。因此改革宗反对的从来不是某一种乐器,而是任何抢夺神荣耀的东西。如果钢琴成为炫耀技巧的工具,它也应当被批评。如果管风琴成为吸引人的焦点,它也应当被批评。如果诗班成为展示才华的平台,同样应当被批评。
反过来说,如果一把吉他只是安静帮助会众唱诗,未必比一架钢琴更有罪。真正的问题不在乐器种类,而在它所发挥的作用。
不过这里还必须考虑文化背景的问题。因为乐器不仅发出声音,还携带文化意义。例如在某些文化里,架子鼓天然带有强烈表演性质,电吉他天然与流行音乐文化联系紧密,大型摇滚式编制容易把人的注意力带向节奏和情绪。
这并不意味着这些乐器本身有罪。但教会必须认真思考:这些工具是否帮助会众思想基督?还是帮助会众沉浸于感官体验?
改革宗向来强调:敬拜主要通过真理影响人的心灵,而不是通过感官刺激制造情绪。因此,对某些现代敬拜形式保持谨慎,并不一定是保守,而是在保护敬拜的中心。
从这个角度看,许多改革宗教会接受钢琴,却对鼓组、摇滚编制保持谨慎,并非完全没有神学理由。因为钢琴通常较容易退居辅助位置,而大型现代乐队更容易成为焦点。
当然,这不是绝对规律,钢琴也可以炫耀,鼓也可以克制。关键仍然在于是否服事会众歌唱,是否服事神的话语。因此,关于乐器问题,我们应当避免两个极端。
一个极端是认为:只要有乐器就是属世,这种观点往往缺乏圣经依据。另一个极端是认为:只要能吸引人就可以使用,这种观点则容易把敬拜变成人本主义。
更符合改革宗精神的做法是:承认乐器本身不是罪;承认圣经没有明确禁止辅助性乐器;同时坚持敬拜中心必须是神的话语;坚持会众歌唱高于音乐表演;坚持基督高于乐器;坚持真理高于情绪;坚持敬拜不是音乐会;坚持任何会分散人对基督注意力的东西都必须受到约束。
因此,最终的问题可能不是“钢琴可不可以”,而是“钢琴在做什么”;不是“吉他可不可以”,而是“吉他是否正在取代会众”;不是“鼓能不能出现”,而是“鼓是否正在主导敬拜”。改革宗真正关心的,从来不是某件乐器本身,而是神是否得着当得的荣耀,基督是否仍然是敬拜唯一的中心。当一个教会能够在真理、谦卑和敬畏中处理这些问题时,即便具体实践有所不同,仍然能够共同持守宗教改革最宝贵的原则:唯独神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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