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说别人骄傲的时候,也许正暴露了自己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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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稣曾经说过一句极其严厉的话:“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太7:3)这句话之所以令人扎心,是因为它揭露了人性中一个极其普遍却又极其隐蔽的问题:人总是善于发现别人的罪,却不善于发现自己的罪;总是乐于审判别人,却不愿意审判自己;总是容易看见别人的骄傲,却很难看见自己的骄傲。

很多时候,真正骄傲的人,未必是那个被指责骄傲的人;反而可能是那个不断说别人骄傲的人。因为骄傲最可怕的地方就在于,它常常隐藏在属灵的外衣之下,让人误以为自己是在维护真理、坚持原则、分辨是非,实际上却是在高举自己、定罪别人。

自从亚当犯罪以后,人最大的罪根就是以自我为中心。撒但在伊甸园中对夏娃所说的话,本质上就是一种骄傲的诱惑:“你们便如神。”(创3:5)人不愿意以神为中心,而想以自己为中心;不愿意顺服神,而想自己作主;不愿意接受神的判断,而想自己成为判断善恶的标准。从那一天开始,骄傲就深深扎根在人类的本性里面。

因此,骄傲不仅仅表现为狂妄自大、目中无人,也不仅仅表现为高谈阔论、自吹自擂。事实上,很多骄傲的人外表看起来非常谦卑,甚至很属灵。法利赛人就是如此。他们禁食、奉献、祷告、守律法,看起来比许多人都敬虔。然而主耶稣却不断责备他们,因为他们的核心问题不是行为不好,而是内心骄傲。

路加福音十八章记载法利赛人与税吏祷告的比喻。那个法利赛人站着祷告说:“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路18:11)请注意,他的祷告看起来是在感谢神,但实际上是在夸耀自己。他没有看见自己的罪,却不断比较别人的罪。他的义不是建立在神的标准之上,而是建立在别人不如自己之上。这正是人性的真实写照。

很多时候,我们并不是因为自己真的圣洁而满足,而是因为发现别人比自己更糟糕。我们并不是在神面前衡量自己,而是在别人面前衡量自己。我们会想:“虽然我有缺点,但至少不像他那样。”“虽然我不完全,但总比某某人强。”“虽然我也有罪,但没有犯那么严重的罪。”然而圣经从来没有教导我们用别人作为标准。神的标准不是那个比我们更差的人,而是神自己。

当以赛亚看见神的荣耀时,他没有说:“我比百姓好。”相反,他立刻呼喊:“祸哉!我灭亡了!”(赛6:5)当约伯真正认识神的时候,他没有继续为自己辩护,而是说:“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因此我厌恶自己,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伯42:5-6)

一个越亲近神的人,越容易看见自己的败坏;一个越远离神的人,越容易盯着别人的问题。我们之所以常常喜欢论断别人,是因为人的自义需要寻找优越感。罪人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喜欢比较。比较本身并不能使人成为义人,但比较却能制造一种虚假的满足感。

如果一个人拿自己和杀人犯相比,他会觉得自己不错;如果拿自己和奸淫的人相比,他会觉得自己还行;如果拿自己和吸毒的人相比,他会觉得自己挺圣洁。然而神却说:“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2:10)在神圣洁公义的律法面前,没有一个人可以夸口。

我们会看不起犯奸淫罪的人,甚至觉得这样的人已经不可救药。然而主耶稣却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5:28)我们会厌恶杀人犯,但使徒约翰却说:“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约一3:15)

我们会责备别人贪财,却忽略自己心中的贪婪。我们会批评别人虚荣,却忽略自己渴望人的称赞。我们会指出别人嫉妒,却忽略自己暗中的攀比。我们会谴责别人说谎,却忽略自己经常粉饰自己。我们会批评别人爱世界,却忽略自己每天沉浸在世界之中。

当然,这并不是说所有的罪都没有区别。圣经确实承认罪有不同程度的后果,也承认有些罪在社会层面造成更大的破坏。奸淫、杀人、偷盗都会带来严重影响。我们绝不能轻看罪,也绝不能为罪开脱。

但是,我们必须明白,在神面前,没有一个罪人有资格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审判另一个罪人。保罗说:“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罗2:1)因为论断别人的人往往忘记了一件事:自己也是罪人。

改革宗神学特别强调“全然败坏”的教义。所谓全然败坏,并不是说每个人都坏到极点,而是说罪已经污染了人的整个存在,包括理性、情感、意志和良心。罪不仅存在于那些公开的恶行之中,也存在于那些隐秘的动机之中。

很多时候,一个人虽然没有犯公开的罪,却充满属灵的骄傲。这种骄傲甚至比外在的罪更危险。因为公开的罪容易被发现,而属灵的骄傲却容易被包装成敬虔。法利赛人的问题不是不守规矩,而是太看重自己的规矩;不是不追求圣洁,而是把圣洁当成夸口的资本;不是不重视真理,而是利用真理抬高自己。

今天教会中同样存在这样的危险。有些人因为神学比别人懂得多,就轻看别人。有些人因为读书比别人多,就轻看别人。有些人因为聚会比别人多,就轻看别人。有些人因为服事比别人多,就轻看别人。有些人因为改革宗知识丰富,就轻看别人。有些人因为坚持纯正教义,就瞧不起其他信徒。

然而,如果这些知识没有带来谦卑,那么这些知识反而成了骄傲的燃料。保罗说:“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爱心能造就人。”(林前8:1)真正认识神的人,一定越来越谦卑。因为他越认识神的圣洁,就越认识自己的败坏;越认识神的荣耀,就越认识自己的渺小;越认识神的恩典,就越知道自己毫无可夸。

保罗晚年写信时,没有越来越高举自己,反而越来越看见自己的不配。他起初说自己是“使徒中最小的”(林前15:9),后来又说自己是“众圣徒中最小的”(弗3:8),最后甚至说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提前1:15)。这不是保罗故作谦卑,而是真实认识神之后产生的结果。

一个真正被恩典击中的人,不会总站在高处看别人,而会常常跪在神面前看自己。因此,圣经不断呼召我们省察自己。保罗说:“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林后13:5)诗篇作者祷告说:“神啊,求你鉴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试炼我,知道我的意念。”(诗139:23)大卫没有求神先鉴察别人,而是先鉴察自己。

因为属灵成熟的标志,不是越来越会挑别人的毛病,而是越来越会发现自己的问题。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对罪保持沉默。圣经同样教导教会要实行劝戒和纪律,要指出罪恶,要维护真理。但是指出罪与定罪是两回事。劝勉与审判是两回事。爱心中的责备与骄傲中的攻击也是两回事。

当我们面对别人的罪时,应当记得加拉太书六章一节的话:“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请注意,圣经没有说:“去证明你比他好。”而是说:“把他挽回过来。”没有说:“站在高处审判他。”而是说:“自己也当小心。”因为今天跌倒的是他,明天可能就是我。

若不是神的恩典保守,我们没有一个人能站立得住。归根结底,福音最大的作用之一,就是拆毁人的骄傲。十字架告诉我们两件事。第一,我们的罪严重到一个地步,必须神的儿子为我们流血而死。第二,神的恩典浩大到一个地步,愿意拯救这样败坏的罪人。因此,在十字架面前,没有人可以自夸。我们既不能因自己的义夸口,也不能因别人的失败夸口。我们唯一能夸口的,就是基督。正如保罗所说:“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加6:14)

当一个人真正明白福音的时候,他会越来越少关注别人不如自己的地方,而越来越多关注自己亏欠神的地方;越来越少比较别人,越来越多仰望基督;越来越少论断别人,越来越多为别人代祷;越来越少高举自己,越来越多归荣耀给神。因为他知道,自己之所以能够站立,不是因为比别人好,而是因为神的恩典更大。

所以,当我们再次想说“某某人真骄傲”的时候,也许首先应该来到神面前问自己一句话:我是否正在用论断别人来证明自己的优越?我是否正在用别人的失败来衬托自己的成功?我是否正在用别人的软弱来掩盖自己的败坏?

若神让我们真正看见自己的心,我们就会发现,最大的争战从来不是别人有多骄傲,而是自己里面那个始终想高举自己的旧人。而真正的属灵,不是把别人看得越来越低,而是在神的光中把自己看得越来越真实,并在基督的恩典里越来越谦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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