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日许多教会中,关于“人人皆祭司”的教导越来越被强调,这是圣经中非常重要的真理。然而,在实际应用中,却出现了一种偏差:一些人因为知道自己在基督里成为了“君尊的祭司”,便进一步认为自己拥有与牧师、长老、监督、传道人同等的教会职分,可以自由讲道、施行圣礼、治理教会。这样的理解表面上似乎高举了信徒的属灵地位,实际上却混淆了圣经中“身份”与“职分”的区别,破坏了基督设立教会时所赐下的秩序。
圣经确实清楚教导,所有真正属于基督的人都是祭司。彼得前书2章9节说:“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使徒约翰也说,基督“又使我们成为国民,作他父神的祭司”(启示录1:6)。这些经文告诉我们,所有因信与基督联合的人,都不再是远离神的罪人,而是在基督的救赎中被接纳,能够来到神面前敬拜、祷告、献上属灵祭物,并且参与见证福音的使命。
但是,圣经从来没有说所有信徒因此都成为牧师、长老、监督或传道人。祭司是一种属灵身份,而牧师、长老、监督则是教会中的治理职分。二者虽然都来自神的呼召,却属于不同层面的概念。如果不能区分这两者,就会产生严重的教会混乱。归正神学一直强调“普遍祭司职”和“特殊职分”的区别,认为所有信徒在基督里都有属灵尊贵的地位,但神仍然在教会中设立不同的职分,使教会能够按照真理和秩序被建造。
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君尊的祭司”究竟是什么意思。旧约时代,以色列民族中确实有祭司制度,但祭司职分并不是人人拥有的。神特别拣选亚伦家族承担祭司职责,他们负责在会幕和圣殿中献祭、教导律法、代表百姓来到神面前。这种祭司制度预表了将来的基督,因为真正的大祭司不是亚伦的后裔,而是永远的大祭司耶稣基督。
希伯来书清楚指出,旧约祭司制度最终在基督里面得到完全成就。基督不是众多祭司中的一员,而是唯一真正的大祭司。他一次献上自己作为赎罪祭,完成了永远有效的救赎。因此,信徒成为祭司,并不是因为自己获得了旧约祭司的独立权柄,而是因为与基督联合,分享基督所带来的属灵福分。
换句话说,基督徒成为祭司,是因为基督把他的身份赐给了我们。我们能够来到神面前,不是因为我们自己拥有某种特殊资格,而是因为基督已经打开了通往至圣所的道路。希伯来书10章19节说:“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信徒的祭司身份,本质上是救恩性的身份,是因基督的工作而获得的新身份。
因此,“君尊的祭司”首先意味着每一个信徒都可以直接来到神面前,不需要依靠旧约中间祭司作为人与神之间的媒介。信徒可以祷告,可以敬拜,可以读神的话语,可以为别人代求,也可以在生活中献上自己作为活祭。这是宗教改革时期归正传统所重新强调的重要真理。马丁·路德和改革宗神学家反对中世纪教会将属灵权柄高度集中于神职人员的错误,强调所有信徒在基督里具有同等的属灵尊严。
然而,宗教改革所恢复的“信徒皆祭司”,绝不是取消教会职分,也不是认为所有人都可以承担牧养和治理的责任。改革宗神学非常重视一个原则:属灵地位相同,并不代表职分相同。正如一个国家中所有公民拥有同等法律尊严,但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担任法官、总统或执行特殊公共职务;同样,在基督的身体中,所有信徒都是神所爱的儿女,但神仍然赐下不同恩赐和不同职分。
使徒保罗在以弗所书4章11-12节中说:“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这里非常清楚地表明,牧师和教师是一种神特别赐下的职分。如果所有信徒因为是祭司所以自然都是牧师,那么保罗就不会说“他所赐的有牧师和教师”,而应该说“他所赐的所有圣徒都是牧师”。但是圣经并没有这样说,因为牧师职分不是所有信徒共同拥有的身份,而是神在教会中设立的特殊呼召。
同样,提摩太前书3章和提多书1章详细描述了监督、长老的资格条件,包括无可指责、善于教导、能够治理自己的家、持守真道等。这些要求不是对所有基督徒普遍身份的描述,而是针对承担教会治理责任之人的要求。如果人人都是长老,那么保罗就不需要列出长老资格;如果人人都是牧师,那么教会也不需要按立牧者。
圣经中的教会从一开始就是有秩序、有职分的群体。耶稣自己建立教会时,并没有让所有门徒承担完全相同的责任,而是特别呼召十二使徒,使他们传讲福音、建立教会。五旬节圣灵降临以后,初代教会也设立长老和执事,处理教会治理和服侍事务。使徒行传14章23节记载,使徒“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这说明教会并不是一个没有结构的属灵共同体,而是在基督的主权下,通过神所设立的职分被治理。
因此,讲道和施行圣礼并不是所有信徒自然拥有的权利。归正教会认为,公开宣讲神的话语以及代表基督管理圣礼,需要经过教会正式认可和按立。这并不是因为牧师比普通信徒更加属灵,也不是因为牧师拥有特殊的属灵等级,而是因为神为了保护教会,使真理能够被正确传递,而设立了教导和治理的职分。
如果任何人都可以凭借个人理解随意讲道,那么最终会导致一个严重的问题:谁来判断所讲的是否符合圣经?谁来保护羊群免受错误教导?谁来维护教会合一?历史已经不断证明,当教会忽视神所设立的职分和秩序时,个人主义、异端和混乱就容易进入其中。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普通信徒不能分享福音,不能教导别人,不能彼此劝勉。圣经鼓励所有信徒传扬基督,彼此建立。歌罗西书3章16节说:“当用各样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教导,互相劝戒。”每一个基督徒都有见证基督的责任。但是,私人性的彼此劝勉,与教会正式性的公开讲道和牧养职分,并不是同一件事。
归正传统强调,教会中的职分不是人的荣耀,而是基督的托付。牧师不是比其他信徒更接近神的人,长老也不是拥有更高属灵等级的人。他们只是基督所呼召的仆人,要承担更大的责任。雅各书3章1节提醒:“我的弟兄们,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讲道和牧养不是一种特权,而是一种敬畏神的责任。
真正理解“君尊的祭司”,不会使人骄傲地要求更多权力,反而会使人更加谦卑地认识自己在基督里的恩典。因为信徒成为祭司,不是为了取代教会职分,而是为了在自己的位置上敬拜神、服侍神、荣耀神。一个成熟的信徒,不会因为自己拥有祭司身份,就轻视神所设立的牧者;反而会尊重那些忠心传讲神话语、牧养群羊的人。
同时,牧者也不能因为拥有特殊职分,就认为自己高于普通信徒。彼得前书5章3节提醒长老:“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教会中的所有职分都必须服在基督的权柄之下。牧师不是教会的主人,信徒也不是没有责任的旁观者。基督才是教会真正的元首。
所以,我们必须按照圣经正确理解两个真理:第一,在基督里,所有信徒都是君尊的祭司,都拥有尊贵的救赎身份,都可以来到神面前,都有责任见证福音;第二,在教会中,神仍然设立牧师、长老、监督等特殊职分,用来教导真理、治理群羊、维护教会秩序。
当我们把这两个真理同时持守时,教会才能既避免把属灵权柄垄断在少数人手中,也避免陷入人人都可以任意行事的混乱。真正合乎圣经的教会,不是削弱信徒的祭司身份,也不是取消神设立的职分,而是在基督的元首权柄下,让每一个信徒按照神所赐的位置忠心服侍,让牧者按照神的呼召牧养群羊,使整个身体在爱中建立自己。
最终,“君尊的祭司”不是让人追求属灵权力,而是让人承担属灵使命;“牧师职分”也不是让人获得人的荣耀,而是让人承担基督托付的责任。唯有当教会重新回到圣经所启示的身份与秩序中,才能真正彰显基督的荣耀,并成为神在地上的见证。


扫描二维码阅读本文